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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問題及解決對策
點擊數:4321次 發布時間:2017年10月23日
二十一世紀,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土地資源日漸短缺,城市建設者把目光紛紛轉向地下空間的開發上,綜合開發地下空間將是今后城市發展的一大特色。地下建筑由于其功能復雜,通風采光排煙差,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難度大等特點,決定了其一旦失火,容易導致人員和財產的大量損失。因此,了解地下建筑的火災特點,提出有效的火宅防止措施,可以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建筑火災事故的發生,對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一、地下建筑概述
地下建筑主要包括:
(1)住宅。
(2)購物中心。
(3)地下交通設施及停車場。
(4)其他用途。如地下健身場館、辦公、儲藏和生產空間等。
二、地下建筑火災特點
目前,地下建筑火災仍是世界上各類火災中最難撲救的火災之一。如法國與意大利之間的勃朗峰隧道、英國君王十字地鐵車站、四川梨子園隧道等等。這些大規模的地下建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慘重,財產損失極其巨大。經研究發現,地下建筑火災具有如下主要特點:
(1)火場內部溫度高,不完全燃燒產物和有毒氣體含量多,陰然火勢隱蔽,易引起復燃。
由于地下建筑是通過挖掘的方法而獲得建筑空間的,構筑物的外部由巖石、土坡包圍著,只有內部空間,不存在外部空間,不像地面建筑有外門、窗與大氣相通,地下建筑只有與地面連接的通道才有出入口因此,地下建筑密封性好,火災后大量物質的燃燒速度與燃燒的充分性受到影響,造成燃燒速度慢、陰燃時間長、產生濃煙和大量有毒氣體,同時蓄熱溫度隨之升高,產生高熱煙氣流。而當某一陰燃部位突然同外部空氣形成對流時,火勢又會迅速復燃,重新形成燃燒,給在場撲救人員造成極大的危險。
(2)內部格局復雜,出入通道少,導向標識不易發現。
多數地下商城、娛樂場所內部結構復雜,有的互相貫通,顧客經常摸不清方向。特別是環形地下商城,給顧客造成的方向性模糊程度更為嚴重。其次,此類場所安全出入通道數量少,盡管國家《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對地下建筑的安全疏散各項指標均有明確規定,如建筑面積不大50m2的房間,可設置一個疏散出口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應設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一個廳、室的疏散口不應少于兩個。但從實際情況看,經驗收后使用單位擅自改建的地下室很多都達不到這一標準。
(3)部分場所人員流量大,安全疏散困難。
據調查,在泰州市幾個大型的商業中心或公共聚集場所中,雙休日及節假日地下室內的日客流量可達1萬-4萬人次在這些人員中,老人、婦女、兒童占多數,他們的特點是盲從心理強、方向性差、易于驚恐慌亂,同時缺少消防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危急情況下急于逃生,互相擁擠,極易堵塞疏散通道,容易引發群死群傷的火災事故。
(4)貯存物品種類復雜、數量大。
很多地下購物中心、商品城、娛樂廣場、停車場、大型倉庫等行業,地下建筑不但使用面積大,而且貯存的物資種類雜、數量大,給防火滅火工作造成極大的困難有的地下商品批發市場,平均火災荷載密度約為100kg/ m2-300kg/ m2,如發生火災在得不到充足的空氣情況下,燃燒時間將會持續6h-18h,是地面同樣火災荷載燃燒時間的3倍。
(5)內部縱深大,層數多,滅火戰斗困難。
凡大型地下商城、汽車庫,其建筑都有較大的長度,兩個安全出入口中間距離一般都有50余米,火災中戰斗人員如從一點向內進攻,受高溫、濃煙和光照度的影響很難接近火點特別是對地下二層的火災撲救,因其復雜程度大于一層,其難度更大,使滅火行動受到更多限制。其次,消防部隊目前配備的裝備器材性能指標,不能滿足地下建筑火災的撲救需求。一般無線通信器材在地下建筑內發揮不了作用,只能依靠通信人員來實施信息聯絡。從時間上、質量上都無法保證命令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目前消防部隊裝備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大多數為6.8L和12L的容量,設計時間分別為25min和45min左右,在有限時間內,很難對縱深較大區域內的火勢進行有效打擊。
(6)地下消防控制中心易受煙氣和火勢威脅固定消防設施易損,實施內攻所需要的技術裝備與人員量大。
一般大型地下商業街中設置的消防控制中心,多數與營業區域相連通,而且只有個別通道,一旦被煙火封鎖,很容易使指揮與控制工作中斷,失去應有的作用。另外,初起火勢一旦控制不住,短時間內兇猛的火勢和長時間的高溫,極易使內部固定消防設施受到損壞。例如防火卷簾變形、消火栓水帶燒毀、噴淋系統失靈等,滅火工作只能依靠消防部隊自身的人員與技術裝備力量。對直線深度大的、煙霧濃、溫度高、情況不明的燃燒區域,就需要出多支水槍、啟動排煙機或噴射高倍數泡沫進行區域隔斷,才能控制火勢的發展和逐步圍殲。
三、解決地下建筑消防問題的措施
針對地下建筑具有的以上火災特點,為防止地下建筑發生火災并造成重要的經濟和人員損失,我們需要做好消防監督管理源頭審批把關工作,杜絕 “胎里生”火災隱患。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把地下建筑、內部裝修的消防審查工作。同時,地下建筑的消防監督管理應本著消除火災隱患的目標,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合理布置安全出口位置、數量、寬度,確保安全疏散及滅火救援。
地下建筑發生火災時,人員的疏散是極其重要的,這是減少人員傷亡的保證,同時也是滅火作戰的需要。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規范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合理劃分防火分區,合理設計安全出口的位置,根據不同使用功能,適當增加疏散寬度,縮短疏散距離,有時還要考慮增設疏散誘導廣播等。
(2)嚴禁使用易燃裝修材料,嚴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地下建筑在裝修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建筑室內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的要求,并應從嚴要求,降低在火災發生時能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產生。
(3)規范電氣線路的安裝,嚴把消防驗收關。
電氣火災在近年一直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因素,因此地下建筑應該嚴格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的規定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特別是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并做防火處理,減輕在火災中因電氣線路絕緣材料燃燒而導致火災蔓延和釋放有毒有害氣體。
(4)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與日常消防巡查都應重在平時。
近年來的一些火災表明,由于消防設備設施平時維護保養不利,同時重經營輕防范,導致消防設施不能完好有效地使用,是造成火災初期沒有能夠及時撲滅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地下建筑建設過程中,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消防規范要求進行消防設施的設計和施工。同時,如果地下建筑是作為商場用途,其柜臺、貨架、攤位以及裝飾性擺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放置,嚴禁設置在公共疏散區域,嚴禁阻擋和妨礙消防設施的使用。
(5)適當增設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消防產品。
這兩種裝置對于地下建筑是極其重要的逃生保證裝置。因此在設計和安裝時,嚴禁其他設施阻擋其發揮作用。同時由于煙氣是上行的,因此地下建筑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設計安裝應特別加以重視,也可以考慮增加設置地面抗踩踏的帶電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6)加強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和防火常識的宣傳力度。
對于地下建筑來說,宣傳教育工作更加艱巨,因此應該加大防火自救的宣傳力度,不僅使人們知道如何自防自救,同時也應該使其知道如何逃生。對于地下建筑,消防宣傳的重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 逃生路線。應該在地下建筑的每個進出口設置明顯的逃生路線圖,使進入的每個人有一個明確的認識。
② 逃生方式。在地下建筑中設置逃生方法的告示牌,告知每個人員如何逃生。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準備一些逃生的工具。
③ 全員消防教育培訓。加強“四個能力”建設,包括員工的崗前培訓,滅火設施功能及使用的培訓等,達到一旦火災發生,業主應及時準確報警,組織疏散自救,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
(7)嚴格落實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微型消防站實戰能力。
各級消防機構應加強對地下建筑物業管理單位的日常監督指導,要求單位按照標準完善制度、強化責任,以“救早、滅小和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單位消防隊伍,加強微型消防站的力量配備,積極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