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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探討
點擊數:3800次 發布時間:2014年7月29日
摘 要: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筑蓬勃興起。 高 層住宅建 筑. 尤其足設里了 商場、 辦公間 、娛樂場所、 姜廳的高層住宅建筑 人員密集,可燃物校多。但由于高層建筑各物業管理部門防火安全工作方面技術力量比較薄弱,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現狀仍舊不容樂觀。筆者根據工作實踐,現就高層建筑安全現狀、消防管理的特點及問題、問題的解決對策進行初步的探索。
關鍵詞:高 層住宅建筑消防安全
高層住宅在“高規”中有三種建筑形式:即單純的高層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服務商業網點的住宅)、綜合樓、商住樓。單純高層居住建筑的定類一般沒有發現問題,主要是在綜合樓、商住樓定類設計上存在較大問題。高層建筑的火災常常發生在垃圾管道,這已經不是秘密,需要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當然,一些新建造的住宅建筑,盡管已經預先采取了一系列消防方面的工程技術措施,仍然避免不了火災的發生。主要原因是任意改造房屋結構,違規建造隔墻使房屋與排煙系統隔離。房屋裝修所使用的人造建筑材料、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塑料和化纖制品一旦發生火災,就會產生濃煙和高毒性物質,人們在單元走廊會窒息而死。高層住宅建筑滅火具有相當大的困難。
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存在問題的原因
1單位對消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
業主及物管單位不重視消防工作投入,責任制不落實。業主及物管單位作為消防工作責任主體,但并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不夠,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未落實專人值班,未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及維護,導致大部分消防設施長期處于故障或癱瘓狀態,等到火災發生時,消防系統不能做到及時聯動,無法發揮其應有作用。
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從業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許多高層建筑消防系統由于年久失修,但許多業主認為消防工作與己無關,或認為是政府的事情,不同意動用大修基金,導致整治資金無法落實。同時,高層建筑管理者的消防安全素質、值班人員的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等,都是預防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的關鍵因素。
2“多產權”單位責任不落實,無物管單位,或有物單位但履職不夠
許多“多產權”的高層建筑各單位不履行職責,各自為政,無統一的物管單位,致使管理職責不明確,即使出現隱患也無人牽頭落實整改資金對其進行整改。有的單位雖然成立了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但與其他單位并沒用形成合力,只能解決一些單位內部問題,建筑公用消防設施出現了隱患,也無法進行整改;同時,有物管單位的高層建筑由于在簽訂物管合同時,未明確其消防管理職責,履行的只是一些簡單的收費、看管等職責,其消防安全管理均為空談。
3消防車道和消防撲救面的設置問題
高層建筑的平面布置和使用功能很復雜,給消防撲救帶來一些不利因素。有的底部還附建有裙房,如在設計中對消防車道和消防撲救面考慮不周,將影響消防撲救和救援。多次火災的事實證明,即使是對立足于自防自救的高層建筑,消防車的消防撲救和救援也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大多數大、中城市都配備了消防登高車和消防云梯車,有的登高車和云梯車高達50米,無論是滅火實施內攻還是組織人員疏散都能發揮很好的功效。高規第4?3?1條規定“高層建筑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或沿高層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第4?3?7條規定“高層建筑與消防車道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第4?1?7條規定:“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四分之一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高規的這幾條要求很重要,將保證消防車在對高層建筑火災撲救時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保障住戶安全疏散的問題
目前,很多高層建筑下部的辦公、商場、營業等公共部分與上部住宅部分共用樓梯間,大多數樓梯間均在下部開門,下到底層商場、辦公、營業場所等公共場所內,再通過這些公共場所的出口向外疏散。這樣,火災發生時,由于是公共場所人員進出多,閉門器失效防火門未關閉好,火勢很可能通過樓梯間向上蔓延,導致部分人員無法從樓梯間疏散。很多人只能呆在家中等待消防隊員打通樓梯或經消防登高車撤離火場。另外,一些人還可能被從樓梯間上來的煙氣窒息而死亡。如最近發生的“洛陽大火”就是這種情況。即使下到底樓還要經過底層商場、辦公、營業等公共場所內向外疏散,更增加了危險性。
為了保證人員安全的疏散,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通過延長危險來臨的時間,縮短疏散開始時間,圍繞縮短疏散時間來進行設置主要有簡潔、合理的布置安全疏散路線,合理設計防火分區,設置避難層、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從建筑設計施工方面優化安全疏散以及其他對策。這些對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縮短疏散時間,為人員的疏散和財物的保護贏得時間,另外高層建筑的防火工作應加強日常的管理并立足于自救。
三高層住宅建筑消防管理問題的對策
(1)逐步對爛尾樓進行再開發。近幾年,一部分開發商對一些“爛尾樓”建筑進行再開發,按照規范要求增設建筑消防設施,實現“爛尾樓”建筑消防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一方面,實現了資源再利用,創造了經濟價值;另一方面,消除了火災隱患,改善了消防安全環境,提升了社會整體防控火災的能力。此類高層建筑均按規范要求增設了自動消防設施,實現消防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落實物管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建筑產權、經營使用、物業管理等單位要嚴格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號令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政府及職能部門需指導其成立業委會,聘請物管公司,落實責任。
(3)加強宣傳,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強化高層建筑消防管理人員和建筑內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首先要開展消防從業人員職業鑒定工作,做到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員、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其次要全面提高高層建筑內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由于高層建筑內工作人員成分復雜,流動性強,消防安全素質參差不齊,因而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的宣傳力度,通過授課、墻報、宣傳標語、滅火演練、逃生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三是加強社區宣傳,提高業主消防安全意識。
(4)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違法經營成本。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高層建筑的消防監督檢查力度,依法督促單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應該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作為監督管理的重點。首先,把好源頭關,在高層建筑工程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實施消防監督,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發生。其次,應積極指導單位做好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消防管理標準化工作,落實單位管理職責;對建筑消防設施開展經常性檢查和檢測,并建立健全防火檔案,確保消防安全;同時,要加大對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責令相關單位予以整改,并嚴格執法進行處罰,促使單位提高認識,加強管理。
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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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冷雅軍.影響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疏散的因素及對策[J].筑防火設計, 20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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